肆意采伐天然林 法律惩处不留情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04-25 点击次数:


近日,因涉嫌滥伐林木罪犯罪嫌疑人严某、邹某被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。 
  近日,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:太阳河乡宝塔村滥伐林木现象严重,涉案人员多达14余人。接到举报后,恩施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,迅速组建专案组以"尽快进驻、尽快结案"为宗旨立案侦查。经查,严某于2012年6月以6000元价格购买郭某山林中林木,并于同年8月在没有办理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采伐柳杉、马尾松、杉木共计281株,立木蓄积79.2466立方米;另一嫌疑人邹某于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,在没有办理《林木采伐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购买并采伐村名覃某、袁某等人自留山上林木71株,计立木蓄积16.0464立方米。

  目前,两人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 

信息来源:湖北省恩施市富尔山林场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湖北省恩施市富尔山林场管理员